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恳切呼吁 :依法按公务员现在平均工资水平落实退休教师待遇 尊敬的胡主席、温总理及人事、财政、教育等部首脑: 尊敬的重庆市委薄书记及市王、黄二长官与相关部门: 祝贺你们当道公权要职,专心为民执政,立志惠福民生,诚挚利民!特向你们反映一迫切民生待遇问题。 我们是连续十年(重庆市单列后,张德邻始作俑造成)工薪菲薄、遭受暗扣,生活质量(原本等同公务员)比当地公务员连续下降的各类学校教工,尤以一批低工资、年迈的退休老教工的工薪与生活费更是受到市、区、县人事局、财政局的尅减,以其“所握人民公权”公然抗拒为教师执法而以“暗箱”操作私肥己身,一次又一次为己出台“特殊文件”发放津补贴,多占国民经济发展成果,仅2007年1月起人人补发上万元或近十万元,并多次空喊:“教师待遇比同公务员”,迫使教工心理难平,激发了一批又一批退休教工的怨愤,要求诉诸法理!邓政委说:“国民收入分配应使所有的人都得益。”为此,我们恳切地紧急呼吁中央及重庆市府切实按照《教师法》第25条、《教育法》第33条、《义务教育法》第31条、《公务员法》第74条执行: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”。据市里报载,黄奇帆曾于2007年公开宣布:重庆市(公务员月)平均工薪3000元以上。因此,每位教师平均工资总额与其福利待遇应同级对应,与公务员一律同时同等对待,不应另予压低或延宕年月而显贫贱尊卑之嫌,使法制得以真正张扬,不再空文一纸!究竟何日何月才能使我们等同于、不低于同级(对应)公务员的工薪、津补、福利待遇?望中央政令能通达市、区、县,从政治、经济上政通人和,公平正义,依法行政、勤政,关注下情,切实关注教工最切身利益,不再尅扣或有意拖减教工合法的应有工薪及各种待遇!望雨露民生!关注教者,尤其退教老耄,能以同享应有权益!此乃渝市退教所思,切盼行以惠教民生,政通人和! 重庆市退休教工、申诉人: 许天乙、刘一、侯显荣、尹其伟、周正心、邱廷楠、彭定模、戴光富、邹际可、曾定恕、陈和长、吴盛铭、谢之秋、李明芬、陈长文、涂克仁、刘豫生、刘传普、张德铭、刘世魁、鲁北华、封世碧、刘毅国、李明福、张学兰、王安智、梁复庵、万六福、程积操、王子湖、廖祥泉、陈先第、万志珍、凌德清、白继贤、蒋青蓉、张瑜蕴 敬上。 2008年6月22日 教师公务员待遇的依据与相关摘录 ①.《教师法》第25条: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,并逐步提高。” ②.《教育法》第33条:“教师的工资报酬、福利待遇依照法律、法规办理。” ③.《义务教育法》第31条: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。” ④.《公务员法》第74条:“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、津贴、补贴和奖金。” ⑤.胡锦涛主席曾讲:应“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。” ⑥. 胡锦涛主席讲:应“坚持民主法治” ,“弘扬法治精神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确保和谐稳定” ,“保障人民各项权益,当好人民公仆,诚心诚意为人民造福。” ⑦.温家宝总理说:“民之所忧,我之所思;民之所思,我之所行。” ⑧.附:1月15日《重庆市部分教工紧急呼吁》中,原市退教协理事长许天乙同志诗二首: (一) 往昔为人师,不嫌待遇低; 育才为报国,谁虑老来时。 今日成耄耋,病多无力医; 教师空有法,何日得行之。 (二) 公务员施行“阳光工资“有感” 待遇比同公务员,人人羡慕杏坛天; 可叹教师徒有法,一纸空文十五年。 许天乙 丁未岁末作
又附:原重庆市教师退协理事长许天乙老同志近期赋诗四首
(一)凤凰网上报导 (三)赠巴南维权老教师刘一同志 《英国教师因薪低罢教有感》 名震巴南倔老头,有人爱戴有人愁; 教师罢教震英伦,只为薪低聚众争; 胸怀仁义无所惧,坐待来年霜后秋。 可悯中西如一辙,清贫无奈是书生。 (四)收视巴山剧场《中国兄弟连》有感 (二)《教师微薄房贴落实无期》 中国英雄兄弟连,挥戈御外释前嫌; 房贴一拖又数年,赵公说是没财源; 同生共死歼顽寇,血染关山魂未还; 老人寿尽西天去, 留作区区买墓钱。 胜利来时手足残,思亲两岸泪斑斑; 相逢一笑恩仇尽,家事何妨细细谈。 2008年5月1日九一叟许天乙作
现时退休公务员与退休教工同级别相对应工资比较 (以巴南区为例,2007年1月起已补足额) 一、现党政退休公务员:①副科、行政20级,月合计2450元左右;相对应的老中教六级、小教一级(助教级)月共1200元左右,只相当于同级公务员40%多,不足50%;②正科、行政19级,月合计2760元左右;相对应的老中教五级、小教高级、新评中教一级(讲师级),月共1300—1400元左右;③副处、行政18级,月合计3000—3260元左右;相对应的老中教4级、新评中教副高级(副教授级)月共1500—1670元左右。④正处、行政17级,月共3600—3800元左右;相对应的老中教3级、新评中教高级(二级教授)月共1700—1800元左右。⑤副司厅级、行政16级(市直属区),月计4200—4400元左右;相对应的老中教2级、新评中教副特级(一级教授)月共1900元左右。⑥正司厅级、行政15级(市直属区)月合计一般5000元左右;相对应的老中教1级、新评中教正特级(特级教授)2000元左右。至今,生活物价已涨多次,民不堪重负。对退休教工,市府却不予同等公款生活补助,是何道理?为谁“把权”!逼民思虑。 [另附:重庆市党政公务员仅月生活补助一项,连一般办事员也是1450元左右,副科月1525元;正科月1592元,副处月1667元,正处月1750元,副厅月1842元,正厅月1942元。又,南岸区公务员月生活补助人均只比市里少32元。退休至今生活物价已涨多次,市里却毫不体恤教工,反而企图推之社会,与之解除关联,用意何在?] 二、据《国发(2006)22号》、《重庆市纪委(2007)29号》规定:一是应“统一职务、级别”;二是“一个职务对应一个(同)级别工资标准”,不可混淆,也不可数级併淆为一,应遵守“就高不就低”原则,执行相应级差。混倂退教级别,实质是不善意的表露! 又,据已在手中的党政复函:①已按规定“工资基数” 升为老中教4级的应按副处级同额工资待遇补足;②已按《国发(1989)82号》升月薪基数为老中教3级的,应按正处级同额工资落实;③按《国发(1989)82号》、《川人工(1993)18号》已升工薪基数为老中教二级的,应按副司厅级月资同额落实。不应混併级别待遇。以此类推,方为公平与正义。这是考验当前“权者”的一项实惠政策,绝不可以“把民权”而尅扣民利。若如此,必失去公务员之本质与善良,自失信誉,不忠不义。谁敢深信! 凡未按过去文件落实的政策规定,都应予落实和补偿。不可蓄意不作为或拖扣,故意制造分配矛盾,一再人为地造成历史遗留问题,而酿成长期经济压抑与剥夺过去劳绩。“权者”应当依法规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道,从而减免人治乱为,而不逆反中央政法而动。盼市、区政府为自己树一良好形象,取信于人与教,此乃平民忠言也!
重庆市退休教工:许天乙、刘一、侯显荣、尹其伟、周正心、邱廷楠、戴光富、邹际可、曾定恕、陈和长、吴盛铭、谢之秋、李明芬、陈长文、涂克仁、刘豫生、刘传普、张德铭、刘世魁、鲁北华封世碧、刘毅国、李明福、张学兰、王安智、梁复庵、万六福、程积操、王子湖、廖祥泉、陈先第、万志珍、凌德清、白继贤、蒋青蓉、张瑜蕴 等申诉,期待和谐与惠拂。 2008年6月22日据实申诉
西部教师公务员待遇、公款早已到位一年多 【5月初讯】据搜狐教育频道和中国教育网等报道:(重庆市退教2008年1月15日前后曾多次连续上书两会)据两会代表提议:国家拟建教育公务员制度,明确教师地位、性质、权利及分责管理体制。又据教育部田祖荫司长和财政部赵路司长宣称:“从2007年起,三年之内(2007—2009)教师人均月工资由1800元提至3600元;西部地区已于2007年3月按中央分担70%金额的公款已拨给省级政府”,金额到位一年多(30%由省分担,区县主管)至今这数十亿元,市府与市财政将此款全数把持手中,不予增补教师应享权益和金额,用意何在! 但见CCTV,先后三人正襟危坐,鹰雕共舞,唱和有致,好不嫣然:“今年(2008)准备拿6.8亿给全市老师”。而分管财政、教育的某副市长却默然不提中央2007年给教师增薪拨款一事。其曾于去年(2007)9月“答辩”国检组时,公然表态:“今后的三年内(2008—2010),我市教师收入将达到国家确定的标准(即人平每月3600元)”;又说:“改革后,我市教师将达到每人每月1300—1500元。”故意制造差距与待遇矛盾,实是暗扣教师应享权益金额之大半,何其阴狠!其表态中,含糊不明,对教师增资似乎已与国家2007年3月拨款增资毫无关联,既不否认也不承认,不知何意?尤其那个“将”字更是含义“深长”,直到2010年,我市教师工薪才能月达1300—1500元!对照中央拨款,人均每月减扣2100元以上。“权者”用心何在?比起2007年1月起公务员工薪增补后究竟又差几何?(可以巴南、南岸、沙区为例)。据本市报载:2007年,黄奇帆宣称:我市员工(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公务员)人均已达月资3000元以上。教师待遇如何?亦只字不提2007年1月起公务员已增资补发一事;到2010年,不知食品物价又上涨若干。公务员却于三、四年前早已高分了国税,且今年(2008)又要“工改”加资了,早已腰包鼓胀,涨价再补再贴,而面对“师尊”当地“权者”却如此贱待?公平与正义何在?是执法欤,或教育兴国欤? 明法治,教兴国;上惜教,惠良泽,施政德!中庸馋,迷色财;下缺德,喜吝贪,硕鼠作态吠日月!否认执法乃本质!盼思忖!“改革”、“开放”当以法治为准绳,统筹也该遵法守。总之,须惠拂民生,应摈除人治与随心所欲和不以民利为本与不公不正之弊端!此亦十七大之主旨与指引也!为政者岂可不思之,不行之乎!? (84叟,老记者、老军转干、老教师 流亦,2008年6月中旬二次报道) 附: ①.沙区某社区一般党政在职办事员(行政21级)已月资3500元左右。退休老教师三十余工龄,原为高级或中教4级、高校副教授级才月资1600—1700元左右。还不如才参加工作的,低级公务员或政府工友。事实已经证明,当今我市“权者”权为谁用?以自肥己层为主,大有掠夺老劳动者与曾为国家、事业流血流汗者之嫌,实为不公不正。既不落实老者平民应享政策,又不执行奖励有功老者之中央规定。是否体制虐待或刻薄与弄权问题!? ②.广州、深圳等市早于2004年起就执行了《教师法》,相应落实了教师公务员待遇。又据北京、上海及南京市区及青岛市、洛阳市等全国不少城区讯,已于2005年—2006年先后落实了教师公务员待遇。而今,重庆市经济、税收增长又多又快,欣欣然甛噪渝台,市府却为何如此对待退教和教师法规!?令人惶惑!可悲,亦可叹! 岂不法空、言空、行空!骗“政”诓“民”,岂能长此以往?! ③据《重庆时报》2008年6月14日第7版消息报道:其末尾共两句话,24字:一句“全市机关公务员工资改革”,又据相关报纸指出:至2007年,党政公务员已连续七次增资、增补。如此算来,此次当属第八次增资了(但仍名曰“机关公务员工资改革”,即非惠顾党政机关之外者)。实质是在公告政府机关全市公务员,今年又将为尔等再搞“工资改革”,再“补”再“贴”。二句“教师和公务员政策性增资到位”。其中,对于“公务员”,前已明告,实质只是提示教师,将给你们“政策性增资”;实际究竟如何,是什么“政策性增资”?暗箱操作,“等待”?“期待”?由长官定夺,随心所欲,不依法定,先安尔心而已。市财多次空言无行,结果“至今”仍是“竹篮打水”,不是吗!2007年教师增资中央拨款早到位,至今一年多都未落实,请问:究竟是谁“赚”得多?!谁成了“赢家”?!款仍握市财手中。又何况2008年呢?画饼虽不能充饥,却可“慰”尔心神一时!至于民生、物价,与我市“长官”又有何关!?“我”可再“改”再“革”,再“补”再“贴”!“你”呢?“尔等”如何?渝北教委某官员曾公开追问教师:“你”“有本事”吗?能“考得上”、“当得了机关公务员”吗?!即是政策到位是否100元?却扣了“你”每月2100—2300元以上!谁叫“你”作“我的”“权下”之民或未亡者咧!谁叫“你”去“教育兴”什么“国”呢?老了“你”活该受“我”渝市物价“罪”!?“你”看“我”多“滋润”!?有条“裙带”升“官”途,“我”不当“教师”不受穷“!?高档轿车满街呜鸣漩!工资之外“黄金”、“白银”,谁敢来查!“我”该“胀”!“老九”一边站,“我”要“你”干瞪眼!!“你”敢闹“公堂”?!!谁说克己奉公,应是公权人物的本等噻!“你”不当“公务员”,不在其“内”,“我”含糊其辞,“你”岂可知“内情”!? (流亦附讯,批注,敬请市、区长官们鉴谅.2008年6月22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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