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述者父亲张中亮(小名),以下称病人或患者,入院前患者还能骑自行车去买菜、拖地、做家务,因腰痛于2016年2月25日步行入住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,入住时患者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器官都是正常的,
二、故意隐瞒患者手术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感染加重并扩散至胸、脑,导致患者死亡: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于3月7日(手术后第七天)在得知患者是手术感染且有骨结核的情况下不通知、告知患者及患者家属,直至患者回桂林住进桂林第三人民医院约2-3天后,再次到其医院复印住院检查材料,才得知患者骨结核病情,拖延患者病情,使感染蔓延扩散,最终导致患者死亡。
正是由于上海长征医院对本来腰椎炎症属于手术禁忌症(即此种疾病医疗常规规定是不能进行手术的)的患者进行腰椎手术+擅自扩大手术及擅自扩大手术适应症,术后对病人极为冷漠、术后3天赶病人出院、漏诊、术后不作病情追踪、对病人及家属隐瞒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炎症加重并扩散,并前后两次腰椎脓肿形成;反复低热得不到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的规范性治疗,导致患者两肺感染、胸膜炎、脑膜炎,导致患者死亡。给病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摧毁,同时也给病人家属严重的精神伤害。
事后至今医院方及医生本人连问候一声都没有,更别说道歉,公理何在?人性何在?
恳请大家评评理,陈述者父亲是走着住进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的,当时是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各器官都正常、神志清楚的。却因为医生的错误行为和故意隐瞒患者术后感染病情,导致患者死亡,这有天理吗?对于一个过去在广西剿匪期间没有死在匪徒及叛变者枪下,而死在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某些医生的刀下,公理何在?人性何在?医德何在?
(注:陈述者父亲文革、四清期间返乡支农,另外,由于上诉的需要陈述者父亲的原名、地址暂不公开。)
陈述者父亲张中亮(小名),以下称病人或患者,入院前患者还能骑自行车去买菜、拖地、做家务,因腰痛于2016年2月25日步行入住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,入住时患者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器官都是正常的,
二、故意隐瞒患者手术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感染加重并扩散至胸、脑,导致患者死亡: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于3月7日(手术后第七天)在得知患者是手术感染且有骨结核的情况下不通知、告知患者及患者家属,直至患者回桂林住进桂林第三人民医院约2-3天后,再次到其医院复印住院检查材料,才得知患者骨结核病情,拖延患者病情,使感染蔓延扩散,最终导致患者死亡。
正是由于上海长征医院对本来腰椎炎症属于手术禁忌症(即此种疾病医疗常规规定是不能进行手术的)的患者进行腰椎手术+擅自扩大手术及擅自扩大手术适应症,术后对病人极为冷漠、术后3天赶病人出院、漏诊、术后不作病情追踪、对病人及家属隐瞒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炎症加重并扩散,并前后两次腰椎脓肿形成;反复低热得不到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的规范性治疗,导致患者两肺感染、胸膜炎、脑膜炎,导致患者死亡。给病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摧毁,同时也给病人家属严重的精神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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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:陈述者父亲文革、四清期间返乡支农,另外,由于上诉的需要陈述者父亲的原名、地址暂不公开。)
回复@xiuxiul:上海长征医院是不是莆田系承包的?还是公立医院?
陈述者父亲张中亮(小名),以下称病人或患者,入院前患者还能骑自行车去买菜、拖地、做家务,因腰痛于2016年2月25日步行入住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,入住时患者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器官都是正常的,
二、故意隐瞒患者手术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感染加重并扩散至胸、脑,导致患者死亡: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于3月7日(手术后第七天)在得知患者是手术感染且有骨结核的情况下不通知、告知患者及患者家属,直至患者回桂林住进桂林第三人民医院约2-3天后,再次到其医院复印住院检查材料,才得知患者骨结核病情,拖延患者病情,使感染蔓延扩散,最终导致患者死亡。
正是由于上海长征医院对本来腰椎炎症属于手术禁忌症(即此种疾病医疗常规规定是不能进行手术的)的患者进行腰椎手术+擅自扩大手术及擅自扩大手术适应症,术后对病人极为冷漠、术后3天赶病人出院、漏诊、术后不作病情追踪、对病人及家属隐瞒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炎症加重并扩散,并前后两次腰椎脓肿形成;反复低热得不到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的规范性治疗,导致患者两肺感染、胸膜炎、脑膜炎,导致患者死亡。给病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摧毁,同时也给病人家属严重的精神伤害。
事后至今医院方及医生本人连问候一声都没有,更别说道歉,公理何在?人性何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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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:陈述者父亲文革、四清期间返乡支农,另外,由于上诉的需要陈述者父亲的原名、地址暂不公开。)
陈述者父亲张中亮(小名),以下称病人或患者,入院前患者还能骑自行车去买菜、拖地、做家务,因腰痛于2016年2月25日步行入住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,入住时患者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器官都是正常的,
二、故意隐瞒患者手术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感染加重并扩散至胸、脑,导致患者死亡: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于3月7日(手术后第七天)在得知患者是手术感染且有骨结核的情况下不通知、告知患者及患者家属,直至患者回桂林住进桂林第三人民医院约2-3天后,再次到其医院复印住院检查材料,才得知患者骨结核病情,拖延患者病情,使感染蔓延扩散,最终导致患者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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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述者父亲张中亮(小名),以下称病人或患者,入院前患者还能骑自行车去买菜、拖地、做家务,因腰痛于2016年2月25日步行入住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,入住时患者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器官都是正常的,
二、故意隐瞒患者手术感染病情,造成患者腰椎感染加重并扩散至胸、脑,导致患者死亡: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于3月7日(手术后第七天)在得知患者是手术感染且有骨结核的情况下不通知、告知患者及患者家属,直至患者回桂林住进桂林第三人民医院约2-3天后,再次到其医院复印住院检查材料,才得知患者骨结核病情,拖延患者病情,使感染蔓延扩散,最终导致患者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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恳请大家评评理,陈述者父亲是走着住进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的,当时是心、肺、肝、肾等各器官都正常、神志清楚的。却因为医生的错误行为和故意隐瞒患者术后感染病情,导致患者死亡,这有天理吗?对于一个过去在广西剿匪期间没有死在匪徒及叛变者枪下,而死在上海长征医院脊柱二科某些医生的刀下,公理何在?人性何在?医德何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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